书法虽是一种瞬间表现艺术,但其学习过程是漫长的,不仅需要耐心,还需要掌握Y定的技巧。想要从初学阶段过渡到学有所成阶段必须达到字型准、笔力够、韵味足、历练多这四个要求。
一、字型准。首先要临好帖,古往今来传世碑帖鱼目混杂常给初学者带来误导,初学者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秉性的好帖。其次要临好字,通常学习古碑帖容易掌握字型,学习古帖容易掌握笔法。所以将两者结合学习效率会高一点,当然如果有条件还是看原件为好。最后要知原理,中文常用字有5000,字分五体,每体各个单字有时还包含若干写法。文字的美在书法学习与鉴赏中是一个最重要的门槛,如果不掌握这其中的众多奥妙,即便穷极一生也无法掌握中文字形的全貌。
二、笔力够。拳谱云:“练拳不练桩到老一场空”。如果把字型的研习比做拳,那么笔力的锻炼就是桩,如果把行草书比做拳法,那么篆隶楷书就是桩法,如果把创作比作练拳法,那么临摹就是站桩法。当然在使用时两者还是略有不同的。从刚柔相济到文治武功,此两者同工而异名不可偏废,没有笔力的笔墨之法是矫柔造作的。用笔的力量要达到能符合技巧的需要。一般方法得当的话,经过3-5年笔力也就达到要求了。
三、韵味足。韵味的基础来源于小学,是书家修养的体现,是内涵之美,是建立在力量美与字形美之上的更高层次上的美。从某种意义上说书法是文学的附庸。书法的风格要依照书写内容来确定,一篇文章可以用不同书写形式来表现,但绝不可以用同一种风格的书法去演绎不同情调的文章。此二者配合之妙非匠人可解。书家应该知道在何处该如何适度的运用哪些技巧,而且要能做到,不然就宛如空中之楼阁,可望而不可达。
四、历练多。古人云:“人书俱老”,书法的学习创作之路同人生的经历一样都是人心修炼的过程。一件艺术品的作者如果没有足够的人生历练,技巧表现再丰富也是空洞而无味的,是难以打动人心灵深处的工匠制作。书法的动态表现力是人们肢体语言的物化,是对文学作品词不达意的有效补充,它能用最直接最简洁的形式来表现最为丰富最为细腻的生活感情。故书家对生活的理解越全面深刻其表现力也就有可能越丰富。书法是对已经过生活洗炼的文学艺术的再次升华,故相比其他艺术门类而言它更能直指人心和明心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