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欣赏书法大家的作品时常用“形神兼备”一词来形容其书法的精深和奇妙,不仅如此,形神兼备已经成为评价书法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。那么,“形神兼备”到底是指什么?该怎么理解?其实,这个词包含以形传神、神采为上、形神兼备三个层次,这三个层次层层递进,相互依存。
一、以形传神。古代书论家提出传神者必以形,指出了书法以文字形体传情达意的艺术本性,强调形作为信息载体的重要作用。那么什么是书法的形呢?形是外在的、可见的文字样式,又被称形质、形体、形象等等。有人说形是有笔墨处,可以看得见的;神是无笔墨处,只能意会的。形是从有笔墨处求之,如笔法、墨法、章法、间架、结体,进而看它的排叠、相让、避就、向背、疏密、长短、欹正、疾徐、轻重、粗细、浓淡、丝牵、仰覆等等。有基于此,当我们学书、临帖时,首先要求形似,继而追求神似。把字写准确、规范。笔画之间,要合理搭配,完美构建,才能使人有美的感觉。记得启功先生说过一段话,大意是:王羲之的字很美,如果把他的字拆开笔画,随意拼凑,或不成字,或很难看。因此,这些看得见的笔法、墨法、间架、结体是很重要的,千万不可忽视。以形传神,只有形态端正,神彩才能生色。传神者必以形,形正而神生,才能真正以形传神,达到形神兼备的艺术境界。
二、神采为上。上面讲了形的作用。相对说,在书法审美时,形、神这对矛盾统一体中,古今书论家、书法鉴赏家更重神,把神放在主导地位。书法创作要求传神。只有传神,字的篇章才鲜活出彩,才能表现作者的情感意味和精神境界。否则就会状如算子,呆若木鸡,无精打采,令人生厌。所以古人强调字以神为精魄,神若不和,则字无态度也。在书法创作中,形是服从于神的,以求神韵意味为先。在审美地位上,神是高于形的。
神是什么?神者,精妙出奇也。它是内在的,看不见的无笔墨处。这有两层面的意思:一是对书写者来说,它是心灵的火花,挥毫的灵气。在创作时,得之心,应之手,走笔行云流水,计白当黑,尽显达意传情风采。二是对鉴赏者来说,它似银针触激神经,令人为之一振,似九制陈皮甘果,越嚼越有滋味。在欣赏时,任凭各人的阅历,学识、处境和审美情趣去联想,去意会,去品味。前面提到的形正而神生中的形正不是说字要写得正正板板、四平八稳;而是说字要写得在规范的基础上有变化、有创新、有自己的轨迹和神气在。不是跟在别人的屁股后,亦步亦趋;而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奋力攀登。先要有法、有意,再到无法、无意。所谓艺有法,艺无法,无法之法乃至法;思有意,挥无意,无意之意乃真谛。要使我随笔性,笔随我势,获得无法而合法,无意而皆意,无目的而达目的的艺术自由。
三、形神兼备。书法的形与神,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,二者相互依存、不可分割。形是躯体,神是灵魂。形借神才有生命和活力,是谓以神活形。无神之形,则是僵尸。神靠形才显露和飞动,是谓以形传神。无形之神,则为子虚。形神兼备,则鲜活出彩,增色生辉,相映成趣,韵味隽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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